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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05 週一 201314:59
  • 小資一族買房投資術


【文/住展房屋網 編輯室】在房價飆漲的時代,台灣房地產價格看回不回,年輕人要買房相當困難,但小資一族一定要靠買房子強迫自己儲蓄,透過買房子存錢,慢慢累積財富,不要 怕貸款,買房等於是在存超高利的定存,等到未來累積到一定財富,再慢慢地將房子「從小換到大,從遠換到近」。
現在上班族實質薪資偏低,不僅購買力大不如前,定存更是永遠趕不上通膨速度。小資一族想買房自住,自備款通常要占總價的三成,其餘七成用貸款,但都會地區 房價成長快速,小資族等到存夠三成自備款,房價不知道漲到哪裡了,所以即使只有一、二成的自備款也可以買房,而且愈早買愈好。
買房強迫自己儲蓄
買房子不但可以強迫自己儲蓄,減少花費,長遠來說,房價幾乎都會上漲,報酬多比投資股票更穩健,只要詳加計算後,每個月的薪水可以償還貸款的本金和利息,並有足夠的錢支應生活開銷,就可以下手購屋。
很多人擔憂,現在房價這麼高,這時候買房會不會買到高點?但買房如同買股票,很難買在最低點,買房子最重要的是,認清自己的條件,不要太過勉強,也不要太完美主義,買房適當給自己房貸壓力,也是在存超高利的定存,把繳房貸當作激勵自己賺錢的最大動力。
買房等於是在存超高利的定存,因為目前銀行的定存利率低,台幣過去三年平均一年期的存款利率僅百分之一點三六,而年物價漲幅約為百分之二,也就是說,民眾 辛苦存錢利息所得,將被物價上漲吃光;但主要都會區的房價指數過去一年皆呈現翻揚,漲幅在百分之八至百分之二十一之間,桃園地區房價更是飆漲,三十坪大的 房子在一年內就漲了將近一百萬元,試問,有那一種定存可以有這麼高的利息?所以買房支付房貸,等同在存超高利的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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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03 週一 201310:49
  • 建商遲延交屋,可請求懲罰性違約金

【文/蘇儀】預售屋買賣契約中,通常都有「違約金」的條款,消費者最好在契約上記明違約金屬於懲罰性質,將來建商遲延交屋,就可以請求懲罰性的巨額違約金,這對消費者比較有利。
違約金之性質,通常分為「損害賠償違約金」及「懲罰性違約金」二種,二者不同處在於,「損害賠償違約金」是指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時,將其應賠償之數額予以 約定,這種違約金於債權人無損害時,不能請求;而「懲罰性違約金」是一種強制罰,債務人違約時,債權人無論有無損害,皆得請求,且如有損害時,除懲罰性違 約金,並得請求其他損害賠償。 求償金額可以「按日增加」
也就是說,「損害賠償違約金」必須有損害才能請求,而且賠償金額事先約定;而「懲罰性違約金」不管有無損害都能請求,並且求償金額可以依違約之日數而「按日增加」。因此,在預售屋買賣契約中明定懲罰性違約金,可以避免建商遲延交屋。
葉姓民眾前年五月購買國暐建設公司在台北市松山區興建的一棟房屋,房地總價一千一百萬元,建商表示在當年八月可以取得執照交屋,但逾期卻仍未交屋,葉向台北市建管處查詢,始知建商因損鄰爭議未解決,致房屋無法進行登記完成交屋。
後來雙方簽下協議書,載明建商應於去年十二月底取得使用執照,並於一○一年一月底完成總登記辦理交屋,若未如期完成交屋,每逾一日罰款千分之三作為違約賠 償金。但建商屆期仍然遲未取得使用執照,一直拖延至一○一年七月才通知辦理過戶事宜,葉認為建商遲延交屋二○七日,應給他違約金,按日以房地總價一千一百 萬元的千分之三即三萬三千三百元計算,總計六八九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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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03 週一 201310:40
  • 投機當心!國稅局緊盯「紅單轉讓」獲利者進行查稅


【MyGoNews衷柏宣/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由於近年來房價飇漲,為抑制房市投機炒作,國稅局針對短期買賣房屋之交易或購買預售屋於所有權移轉登記前轉售之交易,均加強查核,按實際成交價格減除相關成本、費用後核實計算財產交易所得課稅。
該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財產或權利原為出價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依此,民眾出售成屋或預售屋,其交易所得均應依上開規定計算。
北區國稅局特別說明,預售屋買賣與一般出售房屋不同,係在預售屋興建完工前出售,買方購買的是未來於建案完工後請求不動產(包括土地及房屋)過戶予買方之「權利」,故建案完工前預售屋之買賣係屬財產權利的交易,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計算財產交易所得課稅。
如果買受人分別於不同年度支付預售屋買賣價款,則應以交付尾款之日期所屬年度為所得歸屬年度課稅;如尾款交付日期不明時,得以原始出售該預售屋之建設公司記載本次預售屋買賣雙方與該公司辦理預售屋買賣契約之異動日期(即俗稱換約日)所屬年度作為所得歸屬年度。
該局進一步舉例說明,假設A君於2011年2月向建商購買一戶預售屋500萬元,旋於2011年6月以650萬元轉售給B君,並向建商辦理換約手續,由A 君支付換約手續費等費用10萬元,嗣B君於2012年2月完成尾款交付,則A君應於辦理20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申報該筆財產交易所得140萬 元(650萬-500萬-10萬)。
該局特別呼籲,查核轉讓預售屋之獲利所得及成屋買賣之實價查核,已列入經常性業務,民眾若因轉讓預售屋並取得買賣價差時,應誠實依法申報財產交易所得,或 買賣成屋時,應誠實以實際獲利價差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倘有短漏報之情事,亦請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自動補報繳所得稅, 以免被查獲補稅外,還要加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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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02 週四 201316:03
  • 自住、投資看過來 如何聰明買小宅


【文/何世昌 攝影/蕭全祥】大台北房價飆上天,標榜相對低總價的小坪數住宅,成為受薪階級和投資客追捧的對象;但無論自住或是投資,小宅還是需要精挑細選才是王道,至於要怎麼挑,多聽聽專家的金玉良言準沒錯……
近年來大台北房地價驚驚漲,產品M型化的態勢更為嚴重;所謂M型化,就是房屋坪數分別往極大與極小兩個極端靠攏,一般家庭最需要的中等坪數產品供給量反而不多。
對於大約三十至四十歲的青壯年家庭來說,中、大坪數房子的總價過高,實難以負擔,更何況三十歲以下的社會新鮮人,若沒有富爸爸的加持,更不可能買得起;因此,相對低總價的小宅便成為被迫的首選,且蔚為風行。


小宅為何都能熱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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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5 週一 201314:07
  • 單身與首購族的優惠房貸有哪些?【6個常見問題】 


【問題一】首次購屋可申請哪些優惠房貸?各項優貸的差別是甚麼?
【答:】
政府最近積極鼓勵年輕人早點結婚生子,推出各種優惠的貸款方案。中信房屋行銷部副理江龍名分析,目前首次購屋至少可以申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和「住宅補貼」、以及財政部推出的「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這三項方案。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將於每年的5月開始申請受理,8月則是第一波收件截止。必須新婚兩年內購屋,而且家庭年收入限制條件為:台北市247萬元、新北市184萬元、其他地區166萬元以下者才可申請。
該方案政府提供200萬元的優惠房貸,前兩年免利息,第3年開始則是郵政儲金加上0.042%為基礎。不過如果家庭成員列冊為低收入戶、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單親家庭、原住民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為重大災害災民,利率則是郵政儲金減0.533%。
另外還有內政部的「住宅補貼」,限制則以20歲至40歲的有配偶家庭、或是40歲以上單身家庭為主要補助對象,只要家庭年收入符合大台北地區158萬元、 高雄111萬元、其他縣市103萬元以下,就可以享受220萬元的優惠貸款,利率為郵儲利率加0.042%,另外還提供寬限期最高五年。
不過內政部的「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和「住宅補貼」這兩個方案只能擇一申請,通常一般年輕家庭都會以「住宅補貼」為主要申請對象。
財政部2011年時也加碼推出「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二十歲到四十歲的新婚家庭,只要在兩年內結婚、買屋,就可以提供最高上限500萬元的優惠貸 款,前兩年利率為郵政儲金加0.345%,台銀、土銀、合庫等8家公行庫都可以申辦,貸款利率約是1.72%,比起市面上的銀行動輒2%到2.5%,划算 許多,年限最長可到30年,加上寬限期3年。
該政策與內政部的兩個優惠貸款政策不衝突,舉例來說,可以「住宅補貼」加上「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搭配使用,最高就可以貸出720萬元的優惠貸款。 假設Helen存到了300萬元自備款買了間900萬元的房屋,需要向銀行貸款600萬元,剛好Helen要和男友結婚了,就可以直接申辦財政部的「青年 安心成家優惠貸款」和「住宅補貼」,完全不用再向民間銀行申辦一般房貸,很划算。
相關網址:www.nta.gov.tw/subject/07_index/03_list.asp?cate_id=261&sid=3077&bull_id=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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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5 週一 201314:01
  • 國外置產熱? 務請停看聽


國外地產投資熱潮起?有地產業者,大力鼓吹台灣民眾前往日本、馬來西亞等國投資置產,還說近期來人增加了五成,成交量大增等新聞用語,呼籲有錢、有遠見的民眾前往投資。
地產業者表示,近日愈來愈多民眾赴日買屋,帶動該公司日本業務上揚,統計日圓開始貶值至今,赴日投資置產之買氣約較先前增加五成。地產銷售人員表示,去年 底日圓開始貶值,許多人認為此時正是投資日本房地產的好時機,主因日本房地產價格處於相對低點,且租金投報率佳,仍具長期投資價值。
對於這款行銷說法,民眾可以相信嗎?事實上,對購屋置產者而言,日本的地產環境購屋者了解得夠透澈嗎?有實際去看過日本的房子?還是在台灣聽了一場說明會後,在銷售人員的號召下,就可輕輕鬆鬆的下訂並獲利?
日本地產及馬來西亞地產市場,對台灣民眾是個陌生的地區,不像購屋者在國內可以白天看、晚上看,買看得到且熟悉地理環境的建案;日本東京何其大,馬來西亞 吉隆坡雙子星大樓(強調是CBD)周邊房市就可以買?連地型地貌都沒見過幾回的國外房子,台灣的購屋者自然不能說買就買。同時,購房者海外置產資金安全問 題、稅費問題、房屋管理問題,甚至房屋是否可自由轉讓..等等都是擔心的風險,有道是,人生地不熟,最好不要買,除非您已去看過房子與該區房市幾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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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4 週日 201313:59
  • 容積買賣或移轉 應遵守都市計畫規範



今天各報都看得到一則有關捷運共構宅,因為使用輕質隔間牆,使得居住品質受到影響的消息。這個訊息其實算是舊聞,不過捷運早已成為台北都會生活的重要成分,因此受關注的程度仍高。然而有關都市生活品質,捷運產生的影響還在其次,更重要且更根本的,還是容積制度。
說到容積,對一般民眾來說,感覺似乎不如捷運那樣貼近;不過你我生活品質,卻和這項制度直接相關。簡單說,容積代表一塊基地可蓋的樓地板面積上限,因此如果這上限拉得過高,不但居住會太密集、品質受影響,周邊交通需求及流量也會大增,這都將直接影響都市生活品質,甚至安全。
這時,一個地區的都市計劃,就扮演基礎角色;制定者會根據這個區塊內規劃的各項公共建設,估算可容納居住人口,接著畫定不同的土地分區(地目),再賦予各別之容積規範;而回過頭來,所有土地之容積率總和,仍得回歸到原始的都市計劃規範(人口容量)。
以上敘述不但是理論,也是實務,因為會直接影響都市居民生活品質。不過在台灣,容積率相關制度實施卻產生許多弊病,因此官方有意重新規範,並推出所謂『容積銀行』;未來開發商要取得額外容積,都必須向銀行(也就是官方)購買。
然而,出身政大地政系,目前是德霖技術學院不動產經營系主任,同時兼任副校長的楊松齡教授認為,過去有關容積之規範,或移轉、獎勵等制度之實務操作,都大有問題,如今推出容積銀行,相關概念也沒有向民眾及業者說明清楚。
楊松齡舉例,容積制度就好比積木遊戲,或許每個區塊或每個人分到的積木塊數不一,但總量就是這麼多。不過台灣近年實際執行的結果,卻和原始制度及精神已有悖離。
如容積移轉,主要精神是徵收補償,就像古蹟這類限制開發的基地,給予移轉(容積)的彈性;但更重要的是,移入基地也要有明確規範或限制。畢竟按照都市計劃,每塊基地乃至區塊的容積,意義及價值都不盡相同;更白話地說,同樣是容積,放在大同區,和放在信義區,對周邊區域產生的影響肯定不同。但是台灣的容積移轉,卻完全沒有這方面限制,因此造成若干亂象。
如今官方準備推出容積銀行,取代原有的獎勵;楊松齡表示,這接近英國的開發捐概念,也就是可額外給予(開發商)的容積,源於官方投資、建構公共建設產生的成效;於是類似國父的漲價歸公,如要取得額外容積,須向官方購買(開發捐),但同樣不能踰越原始的都市計劃規範。
然而,官方近年因為都市更新或重劃區開發所給予的容積獎勵,都是都市計劃規範以外再額外給予,結果可蓋樓地板面積大增、移入人口高過都市計劃原本設定,這當然對該區塊的生活、交通等面向產生莫大衝擊;未來如果容積銀行還是超越都市計劃,則仍是換湯不換藥。
總括來說,官方執行相關制度,不但缺乏足夠清楚說明,實務操作也有諸多謬誤,甚至出發點都有可議之處。而楊松齡認為,追本溯源,這是缺乏周延土地政策,乃至國土開發方針的結果。在開發行為只有經濟、資本導向之下,容積制度就很容易淪為私人攫取不當利益的工具。因此,無論容積移轉或銀行,都須回歸最根本的都市計劃乃至區域開發計畫規範及精神,才能真正阻絕相關亂象,且讓多數居住在都會區的人們,獲得更好的生活品質。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www.myhousin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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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4 週日 201313:55
  • 日本2013年購房VS租房 哪個更划算?


日本政府在2013年的稅制改革大綱,已經正式發表,由於消費稅增稅,所以住宅稅制的改革內容也將明確。隨之而來的,就是購房與租房雙方的市場氛圍,也會在稅制改革前後有著巨大的變化。

現行稅制下購房與租房的負擔不相上下
2014年4月1日,消費稅將進行第一輪的增稅。屆時增稅對購房一族來說是非常大的影響。因此,改革大綱中在消費稅增稅的同時也擴充了住宅貸款扣除的內容,以減輕購房時的負擔,目的是為緩和消費稅增稅時造成的需求提升。
根據大綱,2014年4月1日入住的住宅,其貸款餘額上限倍增至4,000萬日圓,100年間最大可扣除400萬日元。同時,住民稅的扣除額度上限從現行的每年9萬7,500日圓上升到每年13萬6,500日元,而這兩項措施併行後,仍無法扣除的部分,將採用給付措施。給付措施的具體內容將在今年夏天進行討論,預測現金給付的可能性較高。
那麼進入正題,『購房』和『租房』哪個好呢!?
首先是購房的情況,3.000萬日圓的貸款利率是2.0%,35年還清(用年金支付),每月還款額大約在10萬日圓(9萬9379萬日元)。因此購買3,500萬日圓的新建公寓,首付500萬日圓及購入費用105萬日圓(購入價格的3%)後,住宅貸款10年間(1,200萬日元)償還,則10年間的總支付費用即變成了1,805萬日圓。同時加算10年間的固定資產稅等稅金及管理費、修繕儲備金…等約300萬日元,10年間支付總額合計為2,150萬日圓。
10年後將這一處公寓賣出。賣價比購買時低一成左右,以3,150萬日圓的價格出售,此時貸款餘額2,345萬日圓,銷售所得扣除126萬日圓(銷售價格的4%),還清貸款後還有679萬日元入手。再加上住宅貸款扣除最大扣出額200萬元,10年間將能夠獲利879萬日元。而將這一部分獲利從支付總額中扣除的話,購房10年間每年負擔的額度為1,226萬日元。
反觀以租房的情況來說,以月租10萬日圓計算,10年間的租金總計為1,200萬日圓。再加上入住時的仲介手續費及禮金按照2個月份的租金計算(20萬日圓),每兩年更新契約總共四次(40萬日圓),10年間總共負擔的金額為1,260萬日元。單從試算上來看,購房和租房的負擔額不相上下。
消費稅增稅後購房的負擔反而減輕!?
在2014年消費稅增稅之後的情況又是怎樣呢?用同樣的條件來計算一下吧。首先是購房,3,500萬日圓的房產,如果其中建築物價格按照2,000萬日圓(不含稅)來計算的話,8%的消費稅就有60萬日圓,因此房產總價有3,560萬日圓。.首付500萬日圓,購入費用107萬日圓(價格的3%),住宅貸款償還額為10年間1,216萬日圓(月額約10萬1,300日圓)。再加算稅金、管理費、修繕儲備金等雜費300萬日圓,總計支付額為2,123萬日圓。

10年後賣掉房產的話,售價按減少一成計算為3,204萬日圓,此時貸款餘額2,392萬日圓,售價所得再扣除128萬日圓(售價4%),總共獲利684萬日圓。同時加算住宅貸款扣除額,此時扣除額上限提升到400萬日圓,而3,060萬日圓貸款最大的扣除額為10年270萬日圓,這樣10年間總獲利954萬日圓。將這一金額從10年間的負擔中扣除的話,10年間的負擔額將會變成1,169萬日圓,比消費稅增稅前還要少57萬日圓。
另一方面,租房由於不需要繳納消費稅,10年間的負擔也幾乎沒有變化(仲介費的課稅由於金額較少因而省略)。從結果來看,10年間的負擔額購入為1,169萬日圓,租賃為1,260萬日圓,相差了91萬日圓。購房的負擔比租房輕了將近100萬日圓。
當然,購房的情況中,10年後房子的售價水準將會大幅影響負擔的金額,因此這裡的計算僅僅是一個預想值。只是可以確定的是,消費稅增稅對購房時的負擔水準的影響是非常大的。



新聞來源 [ 台灣搜房網 http://www.soufun.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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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14 週日 201313:54
  • 單身族換屋免奢侈稅 限三個月內遷戶籍


〔自由時報記者張舒婷/台北報導〕財政部昨天發布解釋,單身族群因換屋需求而同時持有兩戶自用住宅,在符合未出租、未供營業用的條件下,出售已設籍房地後,必須在三個月內將戶籍遷入另一房地,才能免課奢侈稅。
根據奢侈稅條例規定,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僅有一戶自用住宅,免課奢侈稅;若因換屋而同時持有二戶房地,自新房地完成移轉登記起一年內出售原房地,也可免奢侈稅。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表示,二○一○年五月,一位單身人士買下一屋自住,八月入籍,不久後即想換屋,當年十一月又買了新房;隔年七月賣掉原有房屋,十二月才遷至新居,並完成戶籍登記。
許慈美說明,「自用住宅」是以戶籍登記為要件,夫妻若換屋,其中一人可先遷戶籍至新居,另一人設籍於舊居,只要舊居及新居均符合自住條件,就不會被課徵奢侈稅。
以上述案例而言,該民眾雖持有不動產未滿兩年即出售,但確實是單純自住換屋,而非為了炒房而轉手,只是礙於單身的身分,無法同時在兩處設籍,因而仍免課奢侈稅,但這樣的案例屬於極少數。
不過,賦稅署昨發布解釋,做出更明確的規範,規定單身者因換屋需求而持有兩戶自用住宅,出售已設籍房地後,須在三個月內將戶籍遷入另一房地,才能免奢侈稅;但此規定不溯及既往,在稅捐機關調查前已遷移戶籍者,不受此限。
至於為何規定三個月內完成戶籍登記?賦稅署官員解釋,一般民眾申報土增稅到核定的時間,共約五十天;若有爭議,可有一個月申訴期,加起來約八十天,為了作業時間充裕的考量,故定為九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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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01 週一 201322:12
  • 第一次裝修必學Dr. M 的7堂課-新生訓練


作者_陳佳歆 插畫_黃雅芳
裝修新手同學們,購屋是一件人生大事,裝修房屋更是馬虎不得,相信大家對於購屋後的第二筆龐大花費同樣謹慎,但繁雜的裝修流程讓人既期待又怕受傷害。裝修 到底該從那裡開始?又要注意什麼?要如何才能打造心中完美的家?就讓Dr. M以新手裝修必學的7堂課,帶大家走出裝修迷霧,快速抓到裝修的重點和輪廓。
整個裝修流程階段
01 裝修前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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