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房市自實施「奢侈稅」後,雖然民眾購屋的買氣大受影響,不過,仍有不少有自住需求者伺機進場,而他們除了希望挑到自己滿意且價格合適的房子之外,最擔心的仍是買賣過程的交易安全。
漏水問題居房屋買賣糾紛首位
試想,在台北市購屋的起跳價,總價大都要2,000萬元以上,而新北市,千萬宅當道,即便還找得到500~600萬元的房子,但都可能是人生的最大一筆支出,誰都不希望出狀況。
偏偏,有些屋況是消費者所難以預料的,群義房屋客戶服務暨法務部經理鍾政諺指出,不少購屋消費者最擔心的就是遇上消費糾紛,甚至還須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根據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所發布的2012年第3季房地產消費糾紛統計,「房屋漏水問題」(88件)、「隱瞞重要訊息」(37件)及「斡旋金退還」(22件)為最多案件,其中,「房屋漏水問題」衍生之糾紛案件數量更是遠高於其他糾紛原因。
為什麼「房屋漏水」問題這麼多呢?鍾政諺談到,就新成屋來說,如果是門窗滲漏,可能是鋁門窗閉合有誤差,導致下大雨時,會滲進屋內,如果仍在保固期內,建議可找建商處理。
屋外下大雨 屋內下小雨
至於屋齡高的中古屋,滲漏水的因素很多,可能是屋況也可能是管線老舊所致,屋況老舊的牆壁若因地震或結構產生細小裂縫,水就易滲到屋內。
其中,又以買在邊間及頂樓較易發生,而邊間的漏水,有些會是下大雨時,雨水從側邊無遮蔽的牆壁或窗戶滲入,鍾政諺處理過一件特殊的糾紛是屋子本身並無問題,但是緊鄰的隔壁棟鄰居因加蓋物設計不良,下大雨時,雨水透過加蓋物長期集中灌注往屋主的側邊牆壁,久致屋主牆壁滲水而引起糾紛。
至於一般屋內,有時漏水是來自所買樓層的上一層樓所致,而買在頂樓者,若天花板發現滲漏水,則可能來自頂樓防水層的施作因老舊而失去原本的防水功能或頂樓排水不良導致積水長期無法排除而致。
問題是,當漏水問題發生時,大都已經進住在屋內,哪天突然屋外下大雨,屋內下小雨才知道,又或者,看到天花板突然濕成一大片才驚覺:「完了!」若是樓上的鄰居是難剔頭(指不好溝通)的人,更會心生:「難道要打官司嗎?」
簽買賣契約及交屋前 需再次確認交屋之屋況
鍾政諺表示,想避免買到問題屋,最好「事前預防,勝於事後求償」,因此,在買房前,要多看多問,就像大家所說的:「要白天看、晚上看、晴天看、雨天看。」
買方可藉由查看屋況,並詳閱經紀業所製作的不動產說明書、現況調查等相關資料來確認有無滲漏水等相關問題,如果任何疑慮,應當下向仲介或屋主進行詢問。
而要簽立買賣契約時,可要求承辦地政士將房屋的滲漏水或其他屋況、產權等問題該如何處理及責任分配明確約定於合約中,以確保安全性;等到交屋前,確實再與賣方共同確認屋況,如有問題較能在當下馬上提出反應,共同討論處理方式,例如要求屋主如何補正修繕漏水狀況等。
鍾政諺指出,一旦交屋後才發現房屋其實在交屋前就已經出現滲漏水瑕疵情形,而買賣當時並不知道,買方可按民法第354條:「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373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減少其價值之瑕疪,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疪。……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負有其所保證之品質。」以及第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疪,而出賣人依前5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求減少價金。」依個案情況向賣方主張瑕疵擔保責任。
買屋找具誠信的房仲公司
不過,雖然民法賦予買方可對賣方主張的權利,但買方於交屋後亦有從速檢查房屋的義務,千萬不要擱置不理,如交屋後檢查發現房子在交屋前就有漏水等問題,即使是不容易或無法馬上發現的漏水瑕疵,也應在發現後儘速通知賣方,並於通知後六個月內向賣方主張瑕疵擔保;另外,因此要非常留意「時間性」,建議不管是自己處理或透過經紀人通知賣方主張權利,要留下通知處理的書面資料作為證據。
鍾政諺談到,事前預防絕對勝於事後求償,好的房仲員也會在事前,為客戶仔細檢查屋況,做好把關動作;但有時,問題就發生在入住後,這時,若發現問題,但當初仲介的房仲員不做了,跑掉了,該怎麼辦?他建議消費者真的要找具有誠信的房仲公司,才能多一份保障。
像群義房屋的企業文化主要是訴求「愛家合作」,就像其電視廣告所訴求的「愛家的人有福了!」另目前房仲的經營體制不外乎直營與加盟,但群義房屋內,不管是房仲人員,還是行政幕僚,只要通過審核,都有機會成為股東,參與公司經營管理與分紅。
股東制及搭檔制 服務不中斷
「股東制」的經營方式,也就每個股東都是老闆,對客戶的服務會更周全,加上是直營體系,委託一人等於委託整個公司幫忙銷售,利用團隊的力量快速成交,而非單打獨鬥。其中,最特別的是「搭檔制」,其好處是委託的同仁若因事無法及時提供服務,服務並不會休假,因為另一搭檔會支援,使服務不中斷。
而過去,房仲人員大都是「房價提供者、調整者(幫忙議價)」的角色,自政府實施「實價登錄」後,群義房屋也要求房仲員能自我提升至「資訊整合者」。
舉例來說,消費者想買某一區域房子,內政部官方查詢系統秀出的「成交價」落在1,000萬元,但房仲帶看的物件委賣價竟是1,200萬元,為何有此「落差」,群義的房仲員能進行「價格及資訊拆解」,讓買方了解,差異的因素究竟是因房屋朝向及景觀、公設內容、建商的建設品質,所用建材或屋內的裝潢、格局或整個社區的管理比較好等,做更專業的服務,讓消費者買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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